**范围内承接各种*气监测平台安装 联系人:王冬冬 联系电话:13236288288
中华*****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 75-2007)中对*气在线检测设备安装位置要求:
固定污染源CEMS应安装在能准确可靠地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气排放状况的有代表性的位置上
1.一般要求
1.1位于固定污染源排放控制设备的下游;
1.2不受环境光线和电磁辐射的影响;
1.3*道振动幅度尽可能小;
1.4安装位置应避免*气中水滴和水雾的干扰;
1.5安装位置不漏风;
1.6安装*气CEMS的工作区域必须提供长久性的电源,以保障*气CEMS的正常运行;
1.7采样或监测平台易于人员到达,有足够的空间,便于日常维护和比对监测。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5米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
2 具体要求
2.1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道负压区域。
2.2 测定位置应避开*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对于颗粒物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4倍*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2倍*道直径处;对于气态污染物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2倍*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0.5倍*道直径处。对矩形*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断面,但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 在*气CEMS监测断面下游应预留参比方法采样孔,采样孔数目及采样平台等按GB/T16157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要求确定,以供参比方法测试使用。在互不影响测量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靠近。
2.3 为了便于颗粒物和流速参比方法的校验和比对监测,*气CEMS不宜安装在*道内*气流速小于5m/s的位置。
2.4每台固定污染源排放设备应安装一套*气CEMS。
2.5 若一个固定污染源排气先通过多个*道后进入该固定污染源的总排气管时,应尽可能将*气CEMS安装在该固定污染源的总排气管上,但要便于用参比方法校验颗粒物CEMS和*气流速CMS。不得只在其中的一个*道上安装一套*气CEMS,将测定值的倍数作为整个源的排放结果,但允许在每个*道上安装相同的*气CEMS,测定值汇总后作为该源的排放结果。
2.6火电厂湿法脱硫装置后未安装*气GGH(气-气换热器)的*道内,由于水份的干扰,颗粒物CEMS无法准确测定其浓度,颗粒物CEMS可安装在脱硫装置前的管段中
2.7 固定污染源*气净化设备设置有旁路*道时,应在旁路*道内安装*气流量连续计量装置。
2.8 当*气CEMS安装在矩形*道时,若*道截面的高度大于4米,则不宜在*道顶层开设参比方法采样孔;若*道截面的宽度大于4米,则应在*道两侧开设参比方法采样孔,并设置多层采样平台。
现我公司的CEMS取样点设在直排*囱的1/3处,并有旋梯以及保护栏杆,符合相关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