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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汽车租赁之汽车出租的注意事项

文章来源:厦门领时汽车租赁 上传时间:2017-11-08 浏览次数:
文章摘要:厦门汽车租赁之汽车出租的注意事项,对于租车的注意事项,特别要提一下保险事项。一定要有营业执照的租车公司,尽量可以选择比较大型的租车公司,千万不可选择私人车辆或***。1、对租赁的车辆不得转让、转租、销售、***及投资等任何侵犯租赁公司所有权行为。 2、不得将租赁的车辆进行营运、体育、***、竞赛等,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或腐蚀物品。 3、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任何违法乱纪活动。 4、承租人因经营不善关闭、停产、被...

厦门汽车租赁汽车出租的注意事项,对于租车的注意事项,特别要提一下保险事项。一定要有营业执照的租车公司,尽量可以选择比较大型的租车公司,千万不可选择私人车辆或***。

厦门汽车租赁之汽车出租的注意事项

1、对租赁的车辆不得转让、转租、销售、***及投资等任何侵犯租赁公司所有权行为。 2、不得将租赁的车辆进行营运、体育、***、竞赛等,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或腐蚀物品。 3、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任何违法乱纪活动。 4、承租人因经营不善关闭、停产、被兼并或破产时,除租赁公司外,其他债权人无权处理租赁公司租出的车辆。 5、未经租赁公司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所租车辆的车身颜色、形状,不得改装或加装车内结构。 属承租人的责任人引致发生**、损伤、死亡、遗失及被盗等时,承租人应向租赁公司如实报告并支持营业补偿费和损害赔偿金,规定如下: 1、车辆的证件及资料如有损缺、丢失,由承租人负全部责任和费用,同时还须承担自丢失证件之时起至补证完毕之日的全部租金。 2、承租人对发生**的赔偿,承租人承担保险公司规定不予赔付的而实际需支出的费用,心脏承担因**引起的刑事责任。 3、车辆被盗、被抢时,承租人要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金额; 一些租车公司合约中还规定承租人须承担失车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50%的租赁费用;办理索赔时承租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交**证明、**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出险报告单等证。租车注意事项莫非需周全,认真理解各个租车条款对于汽车租赁合同中各项条款必须认真阅读,特别是对于车损、三者、强险等条款细节

租车要认真阅读好租车合同,特别是一些细节一定要看清,以免和租车公司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