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到期无力支付如何**,商业承***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这就决定了商业承***的流通能力低于银行承***,因为收款人或者说持票人在持票承兑之前都要承担付款人不能到期付款的风险。那么商业承***到期无法支付怎么办?
根据《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商业承***到期,付款人不能支付票款,按票面金额对其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罚款。《票据法》第六十一条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商业承***到期无力支付如何**
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 帐户不足支付的,应填制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连同商业承***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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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如果到期,付款单位的余额不足时,付款方开户银行理应按照商业承***票面金额的5%收取附近,不足50元的按照50元计收,并通知付款方送回委托收款凭证及所附商业承***。付款方应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2天内将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及商业承***第联退回开户银行。这是开户银行理应首先通知付款方将商业承***和委托收款凭证交回,在收到这些后,开户银行在第三、四联的“专注那个原因”栏标明“无款支付”字样并加盖银行的公章,一起交给收款单位。***由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通过协商自行解决。若付款方财务部门已经将商业承***的第二联和委托收款的凭证的第五联作了账务处理而无法退回时,可填制一份一式二联的应付账款证明单,并将***联交给开户银行,再加上其他凭证连同一起退回开户银行再转交给收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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